目的
政府為落實照顧農漁民政策,提供本助學金,幫助經濟弱勢之農漁民,使其子女有繼續升學之機會。
申請資格
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或漁會甲類會員,符合下列條件者,得申請本助學金:- 申請人之子女或孫子女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學、四技、二 技、五專、三專、二專等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 學生之父母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 稅各類所得總額未超過新臺幣一百十四萬元。學生之父母均 已死亡、失蹤者,以祖父母所得總額核計。
- 學生前一學期德行成績乙等或七十分以上;無德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其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累計小過二次 以上之處分。學校未定獎懲換算基準者,累計警告三次或 申誡三次視為小過一次。
- 未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
★申請人為學生之父或母,且有再婚情形者,以申請人及其配偶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度個人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總額核計;學生未成年者,申請人應取得該學生之監護權。
★申請人為學生之祖父母者,應與該學生設於同一戶籍六個月以上,並有共營生活之事實,且應於申請表中切結。
★第一項申請人於申請後,核撥前喪失農民健康保險被保險人、農會正會員、漁會甲類會員之資格者,不得核撥本助學金, 如有誤發之情事,應予追回。
助學金額(同一學生於同一學期一次為限)
-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四千元。
-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三年)每名新臺幣六千五百元。
-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臺幣六千五百元。
-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二年)每名新臺幣一萬三千元。
檢附文件
- 填寫申請表1份。【申請表之格式,請至http://www.coa.gov.tw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網頁資料下載」處擷取或向各基層農(漁) 會索取填報】
- 註明當學期已註冊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 前一學期(重考生檢附最近一學期)之德行成績單一份, 無德行成績等第或評定分數者,須檢附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大一(高一)上學期學生檢附高三(國三)下學期之德行成績單辦理。
- 以父母為申請人者,應檢附學生及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 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一份。【學生父母均已死亡或失蹤者,以學生父母死亡或失蹤證明文件替代,並另檢附申請人配偶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一份。】
- 以祖父母為申請人者,應檢附申請人與該學生現住人口詳 細記事戶口名簿一份;祖父母與學生父母不同戶者,應另 檢附學生父母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或戶口名簿一份。
- 依申請表所列供審核通過撥款入戶使用存摺影本一份。
如何辦理
申請人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基層 農(漁)會申請本助學金,並由受理農(漁)會辦理初審。申請期限
每年3月1日至31日,以及9月16日至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農委會-助學金Q&A https://www.coa.gov.tw/ws.php?id=1518
◆◇◆◇ 111年度第1學期 助學金申請表 PDF